close


前些日子,馨馨妹上主日學時,發生了一件事。聖毅弟弟打了馨馨妹,老師要聖毅弟弟道歉,他和妹妹說了對不起,然後老師問妹妹說,你要原諒他嗎?這時馨馨妹就很不爽,聳了肩,一副很不屑的樣子。(通常妹妹會說沒關係)。老師說:妹妹,不可以這樣沒有禮貌哦,如果再一次的話,老師會罰站哦。沒想到妹妹一聽到罰站,就更不爽,馬上就對著老師做了個吐口水的動作。(小小口,沒真的吐,但是很沒禮貌)

通常我把孩子交給別人時,會請幫我顧孩子的人和我維持一樣的管教方式,當然我會授權適當的處罰,比如當下他做了不對的事,可以罰站,畢竟這個年紀的孩子需要即時被管教,不然一下子就忘得一乾二淨。當然,若有其他的行為,我會請顧他的人告訴我,再讓我們來管教孩子。

那一天,老師下了課便告訴至堅這個情況,一問之下,才知道妹妹也對另一個老師做了同樣的動作,至堅問妹妹有沒有和老師吐口水,妹妹有承認,所以至堅就要妹妹和老師道歉,但是妹妹又開始聳肩噘嘴,完全不想說抱歉。

想當然,妹妹就被帶出去打了二下屁股,我在房間內聽見妹妹的哭聲就大概知道怎麼回事,接著我看到至堅把妹妹帶到其中一個老師面前,妹妺道歉了,但是再帶去另一個老師面前時,妹妹又不想說了,聳肩噘嘴,死不開口。

然後妹妹又被帶出去了,被打之後,又是一陣大哭,再帶進來,一樣,聳肩噘嘴,不想道歉。同樣的動作,來來回回,總共花了一個小時。她,仍然沒有道歉。

回到家,因為他不願意聽話和道歉,被我們罰站,並且隔天沒有點心和卡通。

那天是星期三發生的事,我們仍然很堅持他要和老師道歉,他說好,於是我們打了電話給老師,結果,妹妹還是說不出口,這回我想他是想說,但說不出來了。就這樣過了好幾天,這當中,我和至堅花了很多時間了解妹妹的性格和想法,包括讓他知道說對不起是一件很勇敢的行為,不是丟臉的行為。

我確定,她是明白的。只是臉拉不下來。

到了週六,為了鼓勵他得到好寶寶卡集滿了七個星星,本來就講好要帶他去麥當勞,但就在要出門時,他用枕頭丟了蕃薯謙,我確定那不是不小心或是玩,而是真的丟。我和妹妹說:請你和弟弟說對不起。果不其然,妹妹又聳肩噘嘴,不想說。(我心想,好哇,又來了。)

我語氣堅定沒有怒氣的和妹妹說了三次,請他說對不起,甚至我讓他明白,他可以練習,沒什麼好丟臉的,(明明前二天她都很願意學),她老大不要就是不要,好吧,我只好說:因為你不想道歉,我要打你二下手心。打了之後,妹妹大哭,但是仍然不爽,死也不願意說,那時是早上8:30,我和他說,因為他不願意聽話,所以現在我們不能去麥當勞,他也不能玩玩具,也不能和我出門(我要出去辦事),只能在自己床上玩。這下她可傷心了,倒在床上嚎啕大哭,這次的哭聲是真的難過,因為所有權利都被剝奪了,只因為他不願意說對不起。這是我第一次聽到他這種哭聲。

到了中午,我們要去朋友家吃飯,在車上,我問他:你愛弟弟嗎?她本來就差點脫口而出說愛,但礙於面子,就死鴨子嘴硬說:恩,沒有~。我說:真的嗎?你愛弟弟的吧。他很尷尬的才說:愛啦。我說:那你要和弟弟道歉啊,你剛打了他耶。你一定覺得很丟臉,但是媽媽覺得那很勇敢,我們來練習好了。於是我和他一起說:弟弟,對不起。馨馨妹妹跟著說了,於是我要他再自己講一次,她,說了:弟弟,對不起。然後親了一下弟弟。這時是12:30,總共花了四小時。

隔天去主日時,至堅又帶妹妹去找老師,我們知道妹妹說不出來,這時是不好意思。於是和他說,希望他給老師一個抱抱,讓老師知道她的欠意,妹妹,就抱了老師。這天是週日,總共奮戰了四天。

這是我第一次看到我女兒很真實的個性,我並不失落自己的女兒怎麼這樣,只是好奇,她怎麼可以這麼硬,沒禮貌又死愛面子,或許很多人覺得,這樣會不會對孩子太殘忍?什麼年代了,還打孩子嗎?但我倒不覺得,現在不管,更待何時?只是辛苦的是父母,因為不能有過份的情緒,而且很累。

我和至堅也像被洗禮一般,因為在學的好像是我們,每一次都考驗著我們,心想:放棄好了啦(其實是我們好累)、孩子還小不懂事嘛(見鬼,三歲什麼都懂了),真麻煩這死小孩(其實是自己懶的堅持)。

聖經上說:罪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創4:7)。這可真是活生生的出現在這四天中。妹妹驕傲、不願順服的罪,我們情緒易怒的罪。說的可真好,我們若不堅持主動的去制伏罪,罪絕對獲得勝利,而且輕而易舉,最後讓你不覺得那有什麼。

值得一提的是,在處罰的當中,妹妹竟然說:恩,我不想去麥當勞了啦;媽媽,我不想玩玩具了哦。言下之意就是:我不會道歉的,反正我也不想去麥當勞。我覺得父母若腦筋不清楚或者情緒一來,真的會想說:對啊,你不能去。這時就落了圈套,表示你認同他不想道歉,變成利益交換。這很吊詭的,不是嗎?小孩腦袋可靈活了,誰說他們不懂?

於是,我和至堅異口同聲的和妹妹說:你因為沒有馬上聽話,所以沒辦法去麥當勞也無法玩玩具,但是不表示你可以不用道歉。馨馨妹就像找不到縫鑽一般的無奈,只好就範。

這四天,我有一種感覺,雖然過程沒那麼容易,但是我不僅認識我孩子最深的性格,我也學到要如何去堅持對的事情,中間還包括和至堅討論處罰與獎勵的規則,父母絕對需要同個標準,而且對於孩子的本性,真的不用覺得丟臉或麻煩,我想這就是真的愛,當你開始照顧人時,所生發出來的愛,在乎的不是他外在的表現,反而是他的本質,這才是真的愛。

不過我想,這只是個開始,宣告著,我女兒已經三歲了,叛逆的起點。 (待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her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