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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能有幾次經驗是令妳印象深刻的?!

二年多前的某一天,我接到一通電話,是警察打來的,
說我的信用卡被盜用,請我去一趟台北的警局,
我感到莫名其妙,隔天早上,我還是去了公司上班,
不到一個小時,一個理小平頭的警察就出現在我眼前,
拿出了一張拘補令,並要我交出身份證,說我是通緝犯,
請我和他回警察局!

我心頭一震,惶恐了一秒,猜不出任何原因,警察還很兇的要我快點,
我當然也很兇的回一句,我又沒有要跑,並從他手中把我的身份證搶回來,
我坐了警車從工業區被送到文心路警察局,其實警察也很納悶,
因為案件不公開原則,他們也不知道我到底犯了什麼罪,
文心路警察局是非常大的刑警局,當我一進去警員辦公室,所有的警員很
訝異的說,怎麼那麼快,通緝犯有那麼好捉的喔?再看看我一身,根本不像
是什麼通緝犯,就一直問我是不是身份證被人盜用去借錢沒還被告....等等,
於是我就和警察一起猜測我到底是怎麼了....

過了一會,我被帶去做記錄,留資料,就像電影一樣,
按手印,拍照,而且是拍後面有身高一條一條編號的那種,
之後,我就在警察辦公室等了很久,可能在等行政流程吧,
到了中午,我請至堅拿午餐來,他嚇的要死,因為平常都是他送人去法院,
怎麼也沒想到有一天是我在警局,他直說他是來送牢飯的!

我一直等到下午,好不容易有了結果,就是要坐車去台北地檢署,
我一坐上警車,至堅也想跟著坐,被警察阻止,叫他自己去坐飛狗,
我沒被帶上手銬,因為大家都知道應該是有誤會,沒什麼事,
警車很大,坐椅是皮的,很舒服,有二個年輕警察同行,
我一直問他們住哪,有幾個小孩,當警察會不會壓力很大,原來,
他們也是中部人,來台中當警察,一路上聊的愉快,我也睡了一覺,
或許我是通緝犯,所以有種特權,就是可以在高速公路上走路肩,
一個多小時就到了台北,二個警察還搞不太清楚如何下交流道去地檢署,
還多虧了我曾在博愛路補習,和他們報路....

一到地檢署,就被帶進去地下室,地下室裏有好幾間不同的區,我把包包留
給了一個警察,就進去了一個叫做拘留室的地方,那裏有很多個不同的小房
間,恩,應該說是像小牢房,有等候開庭的,刑案確定的,準備送xx監獄的,
還有等候保釋的,當然,我進去了等候開庭的那間,裏頭有一長條板凳,一個
蹲式馬桶,還有另一個女生,這個時間,非常難熬,在我進去之前,我曾告訴那的
謷員,我不太知道我為什麼會來這裏,他答應幫我查一查,但是,我從下午四點等
到七點,卻都沒有消息!

晚上約六點,警察拿了一個紙袋給每一個人,裏頭裝的是麵包與飲料,可想而知,
是給犯人吃的,我很生氣,因為我知道我沒有罪,我從牢房門細縫中拿了紙袋,
就硬生生的在警察前把它丟進垃圾桶,連警察都嚇了一跳,叫我別這樣,在這
四個多小時裏,不知道在等什麼,至少我這間是案子還沒確定的,但是隔壁及
對面牢房可不是這麼回事,一個一個的混混,有的是青少年,有的是有點年紀
的,每個人的表情看起來可不像是無辜者,倒像是進來過很多次沒有悔意的人
,他們開始玩起遊戲,丟香烟給另一間牢房的人,講些輕浮的話,他們看見了
我,問說,小姐,現在幾點啦?我搖搖頭,表示我不知道,也不想回答,我覺
得很恐怖,眼睛都不敢看他們!我流下了幾滴恐慌的眼淚...

我想起保羅,他沒有罪,只是因為傳福音被關進牢房,可能也是因為他明白,
他沒有罪,所以他在裏頭反而影響了獄卒生命可以改變,我看了看四週,我能明
白沒有罪,可以坦蕩的聊天關心別人的感覺,就好像我在警車上與警察聊天一樣
,但是,當我真的被關了起來時,我才明白,很難明白保羅的信念,並不是那麼
容易的,可能我是女的吧...

好不容易,等到了七點,我出去開庭了,其實當我看見檢查官,有點生氣,等那
麼久,就因為要等他吃完飯,接下來,我進去一個很小間的房間開庭,裏頭有三
個人,一位檢查官,一位書記官,另一位實在搞不清楚是什麼,這時,我才搞清
楚,原來是以前的房東告的,他告我媽給他的票跳了,就連我一起告,因為是我
拿票給他的,而訴狀都是寄到舊址,我根本沒收到,三次未到庭,就變成通緝犯
了,當我聽到之後更火,因為,我知道,媽媽有找房東,但一直找不到,想不到,
會變成這樣,我直問檢查官,檢查官表示他知道不是我的問題,但是沒有辦法,
有人告就得受理,我氣的罵了幾句心裏的不爽,平衡這一整天的折磨!

開庭只花了五分鐘,我又回到了等候保釋的小牢房,等待至堅繳了錢把我保出去,
弄了一會,真的很累,我看見至堅,媽媽及妹妹都在外面等了很久,正式離開地
檢署時,也已經十一點多了!

後來媽媽也與房東有了協議,都沒有問題,也都解決,我的保釋金也退回來,
通緝犯的罪名也被撤消,可說是非常烏龍!

隔天,妹妹陪我去坐尊龍回台中,我們在等車時,一起禱告,我們為媽媽禱告,
若是發生這樣的事,能讓媽媽有機會面對過去的事及處理票的問題,我覺得也無
所謂,畢竟媽媽有自己要負的責任及要改變的!

這時,我才明白,負面的事影響不了我,因為我有神,有聖經,這不是哭一哭找
安慰就沒事了,而是,我體會到,有時候神會發生一些事在我們身上,表面上不
見得是好的,又或許我們會覺得根本沒有神,只是自己很倒楣,怪別人,只能靠
自己堅強的站起來,靠自己去改變,變得不能相信別人,但當我們真的去思考,
為什麼?我們到底要學什麼?此時,我們才能從中學到一些事,才不會抱怨,才
不會負面,也才能繼續對生命保持盼望,對人保持信任!

<後記>
第一次開庭與第二次開庭之間,我先前就安排好要出國,但是必須等第二次開
庭才能撤消罪名,於是我請檢查官幫我開了一張證明,準備出關時用,我永遠
記得要出關時,那個海關人員一看我護照的表情,驚恐又得裝作沒事....而且
在"3秒"後,警察很快的就出現在我旁邊,我想他裏頭可能有警鈴之類的,我笑
的很大聲,再一次的說,我沒有要跑.....並安慰一下那個海關人員,把檢查官
開給我的證明給他,才出了關........

200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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